家里父辈有人在工地打工,被切割机切断了大拇指的肌腱,包工头垫付了 1000 元的住院押金后就不管了,现在自己在住院,请问这种情况,能否报工伤,并且,前期包工头通过医院那边沟通了社保服务部门,已经说过不是工伤了,现在这种情况咋整?
404opal
工地是建设单位项目,包工头是属于承包单位,从角度完全是单位对个人。
所以农工干活,自用工之日起就已经强制为合同关系了(薪水转账记录和招用聊天记录都可以作为证据),必须签订合同,未签订合同的按双倍工资支付,如果包工头不懂不管,你可以找建设单位索要合理工伤费用,建设单位也不理会,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进行调解或者仲裁。
还有一种情况,你亲属是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比如中介介绍给包工头的),那么可以直接找劳务派遣单位索赔。
还有就是进入工地干活,每个施工人员,都必须买强制险的,按你说的情况,可能是没给你亲属买保险,建设单位(甲方)是很怕你们找劳动仲裁委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家伙太懒了,什么也没留下。